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管理,经实验室办公会议提议、全室会议通过成立实验室室务委员会。室务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、副主任、在室的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实验室办公室主要成员和部分实验室研究人员组成。参与室务委员会的部分实验室研究人员(实验室的负责人和学术委员会委员除外)聘期为五年。
第三届室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(按姓氏笔画排序):
万惠霖、王野、王敏、田中群、吕鑫、吴剑鸣、林仲华、郑兰荪、徐昕、翁维正、曹泽星、谢兆雄。
职责:
1. 研究决定有关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;
2. 审批实验室人事变动;
3. 审批实验室较大数目的经费支出;
4. 筹划两年一度的厦门表面科学系列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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